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|
英文名称: | Code for design of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|
中标分类: | 工程建设 >> 工程抗震、工程防火、人防工程 >> 工程防火 |
ICS分类: | 环保、保健与安全 >> 消防 |
替代情况: | GBJ 116-1988 |
发布部门: |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|
发布日期: | 1998-12-07 |
实施日期: | 1999-06-01 |
首发日期: | 1900-01-01 |
作废日期: | 1900-01-01 |
主管部门: |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|
提出单位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|
归口单位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|
起草单位: | 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、北京市消防局、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、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、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、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国营二六二厂、上海市松江电子仪器厂 |
起草人: | 徐宝林、焦兴国、丁宏军、胡世超、周修华 |
出版社: | 中国标准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1999-06-01 |
页数: | 40页 |
适用范围
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,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、炸药、弹药、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。
前言
没有内容
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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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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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工程建设 工程抗震 工程防火 人防工程 工程防火 环保 保健与安全 消防